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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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市科技局,高区、经区科技局,临港区科技金融办,南海新区科技局: 现将《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》转发你们,请严格按照《通知》要求抓紧组织申报。补充通知如下: 一、各区市负责对本辖区企业条件进行核查,重点是企业2016年缴纳社保人员数量情况,须由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原件,相关申报材料应与高企申报材料保持一致,否则,不予推荐申报。 二、一旦发现造假套取财政资金,由企业承担所有法律责任,并提请撤销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,列入威海市企业失信“黑名单”。 三、各区市科技、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,连同申报材料(纸质版一式五份,电子版一份),于2018年1月5日前报市科技局。 联系人:刘婷 5818652
附件 :鲁科字[2017]183号-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
威海市科技局 2017年12月28日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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