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事项名称
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。
二、办理依据
《关于深化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威发〔2016〕19号)
三、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
环翠区科技局:统一路254号(农业大厦七楼)
文登区科技局:文登区通和路2号(卫生大厦18楼)
荣成市科技局:荣成市伟德东路9号
乳山市科技局:乳山市中苑街12号
高区科技局:文化西路288号(高新大厦6楼)
经区经发局(科技局):青岛中路106号(世纪大厦2008室)
临港区科技金融办:江苏东路20号(临港区孵化器3楼)
南海新区科技局:南海新区现代路北(蓝创大厦9楼)
四、办理条件
备案条件。 市内从事科技咨询、技术评估、技术转移、成果转化、技术中介等活动的独立法人机构或高校、科研院所内设机构,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备案:
1、独立法人机构应已在市内注册,且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活动,高校、科研院所内设机构应具有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能力;
2、机构成立1年以上,具有不少于3人的专职服务团队;
3、有明确的科技服务流程、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;
4、具有开展业务所需要的办公条件和设施;
5、经营状况良好,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万元,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500万元;高校、科研院所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500万元或促成5项以上科技成果转化。
五、申请材料
(一)材料报送
备案机构应在通过审查三个工作日内将市直有关部门、单位或设区市科技局审查确认的服务机构备案信息表打印一份,加盖单位公章,与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推荐部门(单位: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)。市直有关部门、单位或设区市科技局将汇总表、备案信息表和有关证明材料(推荐意见和汇总表均需加盖公章)一同寄送威海市技术交易中心。
地址:威海市文化中路80-2号;邮政编码:264200
联系人:裴国新;联系电话:(0631)5351616。
六、基本流程
(一)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(到推荐单位: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);
(二)威海市技术交易中心(根据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进行)审核后办理。
七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不收费。
八、办理时限
自收到申请时,1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九、办理时间
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:30-5:30。
十、咨询方式
(一)现场咨询: 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。
(二)电话咨询:0631—5351616。